根据《云南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云师大教〔2020〕7号)、《云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实施办法》(云师大教〔2020〕9号)等规定,为给予学生更多的学习自主权,结合学校学分制实施具体情况,教务处启动2025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相关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
(二)转出无限制,转入达条件;
(三)尊重学生专业兴趣和志向;
(四)兼顾专业培养规模和学术要求。
二、工作要求
(一)学院(学部)成立由院领导、系主任组成的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学部)自主选择专业工作。学院(学部)应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学院(学部)自主选择专业实施细则,包括接收学生的条件、要求、具体考核方式等,报教务处备案,由学校统一向全体学生公布。
(二)接收学院(学部)教务办负责解答学生关于专业准入的相关问题、指导学生网上志愿填报以及专业准入资格审核、考核、录取等环节的具体工作。
(三)各接收学院(学部)于4月3日(周四)前将《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度本科生转专业计划及考核方案表》(须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所占比例由学院(学部)决定)报教务处学籍科。根据《云南师范大学学分制改革方案》(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一年级(2024级)转入人数不超过同年级本专业在校生数的25%,二年级(2023级)转入人数不超过同年级本专业在校生数的10%,三年级(2022级)转入人数不超过同年级本专业在校生数的5%。
三、对象条件
(一)拟申请转专业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读学生对其他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2.云南省内录入到我校本科二批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到本科一批录取的专业。
(二)拟申请转专业学生应满足下列条件:
1.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纪受处分记录;
2.除大四年级外的在读本科生,达到拟选择专业的课程学分和成绩要求。
(三)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方式录取,教育部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2.定向培养的;
3.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
4.已达到退学程度的学生。
四、转专业流程
各学院(学部)公布本年度转专业方案及接收人数→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填报1个转专业志愿→接收学院(学部)审核志愿→接收学院(学部)组织考核→接收学院(学部)确认拟接收志愿学生名单并公示三天→接收学院(学部)将拟录取名单交教务处学籍科审核→教务处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有关部门及省教育厅备案,同时进行学籍异动处理→秋季学期开学起,学生到转入学院(学部)报到注册。
五、日程安排
(一)4月3日(周四)16:00前,各学院(学部)制定专业接收计划及实施方案,填写《云南师范大学2025年度本科生转专业计划及考核方案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方案表里需明确考核方式、考试时间地点、转入报名条件(成绩要求、转入年级要求等),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学籍科。
(二)教务处汇总审核各学院(学部)专业接收计划和实施方案,4月10日(周四)在教务处网站和教务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上向学生公布。
(三)4月14日(周一)—4月17日(周四)各学院(学部)组织专业介绍活动,接受学生咨询。
(四)4月24日(周四)10:00—5月6日(周二)22:00,符合相关转专业申请条件的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填报转专业志愿。
(五)5月7日(周三)—5月9日(周五),各学院(学部)根据公布的考核方案,审核申请者的资格,并在教务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标注审核结果(通过/未通过)。
(六)5月12日(周一)—5月16日(周五),各学院(学部)根据已公布的考核方案及学生填报的志愿,在保障学生健康安全的环境下,对通过志愿资格审核学生进行相关知识与技能考核。学院(学部)应及时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通知学生。
(七)5月19日(周一)—5月22日(周四),各学院(学部)确定志愿拟接收学生名单,在本学院(学部)公示3天,公示名单需标注学生需转入的年级、专业,公示结束后请学生签字确认。
(八)5月23日(周五)前,各学院(学部)确定专业准入名单,在教务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拟准入结果维护,并将《拟录取专业准入名单》导出,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教务处学籍科审核。
(九)6月中旬左右,教务处将各学院(学部)拟接收转专业名单在教务处主页公示一周,后,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有关部门及省教育厅备案,同时进行学籍异动处理。
(十)6月底,教务处下发《转专业通知单》到原学院(学部),获准转专业学生凭《转专业通知单》到转入学院(学部)报到,从秋季学期开学时,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持《学生证》到转入学院(学部)报到注册。
六、注意事项
(一)学生应根据自己的学习基础和兴趣、专长填写专业志愿,要对志愿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可提前旁听相关专业课程),避免专业选择的盲目性。
(二)学院(学部)考核方案中涉及的文史类、理工类均以高考报名的文史、理工专业为准。
(三)学生应按照上述日程安排登录教务管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在线查询专业准入审核状态。
(四)学生对自主选择专业的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相关学院(学部)或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诉。相关学院(学部)或教务处应对学生的申诉予以书面答复。
附件:2025年度各学院(学部)转专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