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
云师大教〔2021〕3号
第一章 组 织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我校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工作,规范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管理,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一)教务处职责
1.统一管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宏观指导,协调解决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主要问题。
2.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考核、评估、奖励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等;对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个环节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
(二)学院职责
1.为学生协调确定指导教师。
2.检查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至少进行一次中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对指导教师的评分进行审核。
4.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并写出答辩意见。
5.组织本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6.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分析、汇总、上报,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验,向学校提交工作总结和改进意见。
7.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材料的归档保存工作。
各学院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的管理,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及各专业的不同特点,认真安排此项工作的各个环节。要广泛宣传动员,让学生从思想上认识到毕业论文(设计)的重要性;要认真抓好检查监督,切实加强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评定工作。
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安排在第七学期至第八学期进行。学校鼓励各学院提前布置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和撰写工作,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提前在第六学期末进行选题。
各学院一般从第七学期第二周开始统一布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好学生选题,并将有关安排情况(包括学生的选题、指导教师的安排等)于第四周前报教务处;在第八学期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加强中期检查,做好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
第二章 选 题
第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切合培养目标,保证达到该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范围和深度应符合学生在校所学理论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反映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必须一人一题,在学生开始毕业论文(设计)前两个月确定,以利于安排指导教师、做好写作计划及各项准备工作,同一论文题目不能重复使用。
(三)确定选题后,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填写开题报告书(附件2),通过学院开题答辩后方可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第三章 指 导
第四条 为保证论文(设计)质量,指导教师应选派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且教学经验较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助教不得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一般情况下,每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文科不超过8篇,理科不超过6篇;因特殊情况,超过者须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指导教师具体职责如下:
(一)结合学生实际情况指导学生选题及制定和安排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计划,审阅学生写作提纲或设计方案、开题报告书。
(二)指导和检查学生查阅中外文文献,搜集与课题有关的资料。
(三)指导学生进行调查研究和实验,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填写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附件11),帮助学生解决遇到的困难,适时抽查实验记录或工作笔记,及时调整与完善研究计划,确保研究顺利进行。
(四)评阅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根据质量评分标准,认真写出评语,给出评阅成绩。同时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准备。
(五)指导教师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须经学院批准。在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指导教师必须坚守岗位,确因特殊原因需暂停指导时,必须经主管教学的学院领导批准(累计天数不超过 15 天),并委派相当水平的教师代理指导。
第四章 过程管理
第五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主要包括填写开题报告书、撰写文献综述、参加开题报告会、撰写毕业论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等环节,学校将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对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开题、中期检查、答辩等环节进行检查。
第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审查,包括政治思想审查和学术审查。政治思想审查,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确保论文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专业学术审查,遵守专业毕业论文学术规范,严格防止学术不端行为,保证毕业生的学术素养。
第五章 答辩及成绩评定
第七条 答辩
(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必须进行答辩方能取得成绩。
(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由学院答辩委员会主持。答辩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及副教授以上职称5—7人组成。答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有:组织答辩小组,聘请答辩小组成员;答辩小组必须由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担任,每组不少于3人,答辩小组设组长1人;领导并组织答辩具体工作;审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最后成绩及评语;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三)答辩要求
1.学院应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安排学生到各答辩小组进行答辩,参加各小组答辩的学生都必须自始至终旁听小组答辩。
2.学生必须认真准备答辩,答辩中每位学生至少回答3个以上不同的问题。
3.答辩小组根据答辩情况和论文(设计)质量,参照评分标准写出评语,给出成绩。
4.答辩小组认真做好答辩记录,并作为毕业论文(设计)档案妥善保管。
(四)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答辩:
1.未按时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的;
2.未经指导教师同意的;
3.有抄袭行为且毕业论文重复率(复写率及引用率之和)达20%以上的;
4.未经学院备案同意在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的。
第八条 成绩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主要包括指导教师评定、评阅教师评定、答辩小组评定、学院答辩委员会评定。毕业论文(设计)最终评定等级以学院答辩委员会意见为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根据写作过程、质量与答辩情况三方面综合考核,评分采用指导教师评分、非指导教师评阅人评分和答辩小组评分相结合的办法,学院答辩委员会评分为指导教师评分占20%、评阅人评分占30%、答辩小组评分占50%。
(二)学生向学院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学院进行重复率检测,通过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由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进行成绩评定。
(三)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成绩评定按照文、理、工、术各科质量评价标准(附件3、4、5、6)进行。
(四)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按照答辩评分参考标准(附件7)进行。
(五)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分必须客观、公正、准确。毕业论文(设计)总的评分要呈正态分布,每个自然班优秀论文(设计)的比例一般不超过20%,对超过20%的部分由学院答辩委员会严格评判。
(六)凡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的,不能取得毕业证书。毕业两年内可申请重新撰写。重新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应重新选题,由原学院安排,一般应在校内进行。
第九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果归属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所有的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包括图纸、试验记录、原始数据、实物照片、图片、录音带、设计手稿等)学生不得自行带走,由各学院负责回收作为教学资料妥善保存,整理归档(附件8)。
第六章 严格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的规范性
第十条 毕业论文(设计)撰写须按规范要求进行,具体要求见《云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基本规范》(附件1)。毕业论文(设计)篇幅,原则上理科不少于4000字、文科不少于6000字,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专业由学院酌情确定毕业论文(设计)字数。
第七章 校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
第十一条 教务处每年组织“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经个人申请、指导教师推荐、学院审核,按毕业学生人数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凡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作品,综合成绩应达到优秀等级。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校级优秀论文(设计),并向作者和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二条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标准
(一)各学院在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中,要坚持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评选出体现专业培养水平的好作品,杜绝简单摊派完成任务式的评选现象。
(二)具体评选标准(附件17)。
第八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装订与存档
第十三条 所有毕业论文(设计)一律采用Word 文档、A4纸双面打印,电子版和纸质版由学院统一保管,并提交电子版至教务处备案。一般毕业论文(设计)须保存五年以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须长期保管。
第十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根据学校统一要求装订(附件15),按以下顺序封存归档:
(一)封面(附件16);
(二)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如学院自行设计使用了问答记录表、题目变更申请表的,请将表附于报告书后);
(三)文献综述;
(四)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审表(如学院自行设计使用了问答记录表,请将表附于答辩评审表后);
(五)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主体部分(含封面、目录、题目、中文摘要、中文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英文题目、英文摘要、英文关键词、附录等);
(六)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报告首页(学生、指导教师签字);
(七)毕业论文(设计)诚信承诺书;
(八)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表。
第十五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各专业要认真总结,填写质量分析报告(附件9),就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选题指导、能力水平、论文质量、成绩评定、写作规范、论文答辩等方面撰写工作总结材料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将按5-10%的比例随机抽取毕业论文(设计),供专家评价使用。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云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云师大教〔2018〕15号)同时废止。
附件:1.云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基本
规范
2.云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书
3.云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审
表(文科专业)
4.云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审
表(理科专业)
5.云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审
表(工科专业)
6.云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审
表(术科专业)
7.云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分
参考标准
8.云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归档汇总
表
9.云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
报告
10.云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情
况统计表
11.云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
表
12.云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
自查表
13.云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推荐汇总表
14.云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诚信承诺
书
15.云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装订规范
16.云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封面
17.云南师范大学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评选办法(教发〔2017〕22号)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3745-2009 学
科分类与代码